分类
公司排放的污染物
排放执行标准:总铬、六价铬-《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,COD、氨氮、悬浮物-《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三极标准
排放浓度及限值及达标情况如下:
PH:排放浓度7.1,限值6-9,在线实时监测,达标排放。
COD:排放浓度233.2(mg/L),限值500(mg/L),在线实时监测,达标排放。
六价铬:排放浓度小于0.01(mg/L),限值0.2(mg/L),在线实时监测,达标排放。
总铬:排放浓度0.01(mg/L),限值1.0(mg/L),在线实时监测,达标排放。
悬浮物:排放浓度31.6(mg/L),限值400(mg/L),达标排放。
氨氮:排放浓度小于0.24(mg/L),限值45(mg/L),在线实时监测,达标排放。
排放执行标准:GB13271-2014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
排放浓度及限值及达标情况如下:
颗粒物:排放浓度8.6mg/m3,限值20mg/m3,达标放排。
二氧化硫:排放浓度3.9 mg/m3,限值50mg/m3,达标放排。
氮氧化物:排放浓度30mg/m3,限值150mg/m3,达标放排。
林格曼黑度:排放浓度小于1,限值小于等于1,达标放排。
新线产生铬酸雾经废气吸收塔水喷淋净化处理后由1根高度为15m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。旧线产生的铬酸雾进行收集净化(玻璃纤维铬吸附装置)后由1根24.3m 的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。
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公司建有两个污水处理厂、废气收集净化设施,对生产废水、废气进行处置,环保设施与生产主体工程同时建设、同进验收、同时投入使用。防治污染设施总投入4500万元,每年运行费用500万元,设施正常运行中。
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公司一期镀锡马口铁项目于1997年9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,批准文号为闽环保[1997]监078号; 二期镀锡马口铁扩产项目于2012年8月31日取得环评批复,批准文号为榕环保[2012] 519号。
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公司已编制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版本号ZRDHBYA-201610,实施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公布实施,并于2016年12月19日向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备案,备案编号350105-2016-015-M。
公司发展不忘社会责任,成立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持续投入资金进行环境改善。引入先进环保设备与工艺技术进行技术改造,对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水进行处理、回用,力争达到电镀废水零排放目标,为实现蓝天碧水贡献一份力量,